到擬設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請,設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